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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OL網購短靴,鞋跟高低不齊,穿了兩次都扭傷,要求退貨卻被店家拒絕。

當時消費者收到商品,看外觀沒發現異常,隔半個月穿出門、扭傷腳,才察覺右腳鞋跟不平、兩隻腳高低有落差,要退貨,業者卻說過了七天鑑賞期,而且鞋已經穿過,無法退,但消保官說如果商品的瑕疵,不是能馬上發現,而且危及安全,不受到7天退換貨的限制,業者得受理。

高跟鞋要實際穿上腳,才知道合不合,好不好走,有民眾網拍買鞋,收到後看外觀沒問題,就沒試穿試走,事後引發爭議。

這雙高跟短靴看似沒異常,但仔細一看,它的右腳鞋跟不齊,無法平貼地面,雙腳高低有落差,消費者前後穿了兩次,都因此扭傷。

研究後發現鞋跟落差,要求退貨,業者卻說過了七天鑑賞期,而且鞋子已經穿過,無法受理。民眾:「如果是因為這樣造成傷害,我覺得退貨本來就很合理,因為是你商品有問題。」

民眾:「鑑賞期是你7天看了不開心,不喜歡可以退,這是瑕疵品,東西有問題,他要回收。」

一般來說,網拍瑕疵品能退換貨,還有七天鑑賞期,不滿意都能退換,但前提是還沒使用過。

新北消保官李大鵬:「穿上去以後,才知道原來有不舒服,檢查結果才知道鞋跟問題,那也是穿了以後,發現(有問題)再講就可以。」

根據民法,網購「5年內」商品如果沒顯而立見的瑕疵,而且「危及安全」,不適用7天退換貨,業者必須負責到底,但提醒民眾,收到網購品,還是要仔細檢查,尤其鞋子要試穿試走,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以下內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鞋跟落差扭傷兩次-��購鞋過鑑賞期拒退-044100176.html大醫院小醫師相親大醫院小醫師婚友社大醫院小醫師婚友社婚友大醫院小醫師婚友社相親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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