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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來自朋友寄送~〔自由時報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知名的臉書粉絲團「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前天分享一張附有「舉證照片」的交通違規紅單,是一輛黃牌重型機車於9月21日在桃園縣楊梅市被警員拍照舉發的,舉發理由為「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因重型機車可行駛快車道,烏龍開罰引起網友撻伐,直批警方「狀況外」,還是「色盲」?
中壢監理站長朱詩蘅表示,依據道安規則第99之1條規定,領有黃牌與紅牌的重型機車可比照自用小客車的部分路權,依法可行駛快車道與快速道路,但仍不能行駛高速公路。
楊梅警分局幼獅派出所所長林祺笙說,開出罰單的警員應是一時沒注意機車車型,警方獲悉錯誤開罰後,已前往車主家中取回罰單撤銷,並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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